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有胃毒、触杀作用,适用于防治咀嚼式口器害虫、家畜寄生虫、卫生害虫等农药制剂加工。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在开启原药时要戴防毒口罩和橡皮手套,穿长袖衣服。在仓内施药时要敞开仓库的门窗,每人一次在仓内连续操作不宜超过2小时。
2.在加工产品时,加强劳动防护,防止呼吸道和皮肤被污染。工作完毕后,应立即清洗可能沾染农药的皮肤,污染的衣物要及时洗净。
3.一旦发生着火或泄漏或遗洒,应立即关闭开关并且切断电源,如果火苗有烟,用砂进行扑灭。
4.如发现药液污染皮肤时,应立即用碱水或肥皂洗净。在操作时,禁止吸烟,禁止用手擦眼睛。中间休息或施药完毕后,要用肥皂将手、脸彻底洗净,才能吸烟、喝水、吃饭。防护用品用完后,要及时认真清洗,妥善保管。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轻度为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随意丢弃。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