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水稻、茶树害虫,在虫卵始盛期用药。
2.防治牧草及林木蝗虫,在虫卵始发期用药,地面超低容量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较好的触杀和熏蒸作用,进入虫体后首先被氧化成毒力更强的马拉氧磷,从而发挥较强的毒杀作用,对棉花、大豆等多种的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不少于14天,最多施药次数为3次;在茶叶上的安全间隔期为不少于10天,最多施药次数为1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
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治疗: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15分钟。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应单独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库房中,避免与碱性介质同贮同运。严防潮湿与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请将本品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