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卵孵盛期和三龄期前施药,效果最佳。2、禁止在桑叶树上使用,严防药剂污染桑叶和家蚕。3、本品若有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沙蚕毒类广谱杀虫剂,具有内吸作用,对害虫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防治水稻二化螟。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对棉花、四季豆、马铃薯等较敏感,使用时应注意。
3、本品对家蚕的毒性大,且残效期长,禁止在桑叶树上使用,严防药剂污染桑叶和家蚕。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衣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将病人送医院诊治。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将病人送医院诊治。4、误服请马上催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解毒。5、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匆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