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对豆类、棉花容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内吸作用,兼有杀卵作用。通过对害虫神经传导阻断,使虫体逐渐软化、瘫痪致死。主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
注意事项 | 1.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产品对蚕剧毒,严禁药液(粉)污染蚕桑及桑具,在蚕桑水稻混载地区慎用。
3. 棉花及某些豆类对本品敏感,忌用。
4. 本品不能与强碱、强酸性物质混用。
5. 本品易吸潮结块,但不影响药效,施药时注意安全防护,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6. 本品是一种沙蚕毒类杀虫剂,属中等毒,使用本品时,应带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施药后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干净。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瞳孔缩小等。如药剂污染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水冲洗;若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携此标签送医院治疗,可用阿托品解毒,或拨打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急救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