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作物害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每亩用本品兑水50-60千克,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毒剂,昆虫接受和取食药剂后表现出迟钝、行动缓慢、停止发育、虫体软化、瘫痪、失去侵害作物的能力,直至死亡。本品有较强的内有作 ,能被作物的叶、根等吸收和传导,对水稻二化螟有很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该药对家蚕具高毒,严禁在蚕室、桑园及周围使用
2、豆类、棉花及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较敏感,尤以夏天易产生药害,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3、本品在水稻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4、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施药结束后,要立即洗手及换衣。
5、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生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要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表现:通过食道等引起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治疗措施:如不慎误服中毒,应立即带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也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如果溅到眼睛和皮肤上,要用大量碱性液冲洗;如果吸入,要立即转移到空气清洁的通风。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运输时要避光照、避雨淋、避阳光直照、防撞击、防泄漏。如果出现泄漏,要先用锯末或沙子清扫一遍,让其干透、蒸发后,在远离水源的地方用水冲洗,以免污染环境。如果着火要用沙子覆盖或用干粉灭火器,千万不可用水灭火;2、储存运输时尽量避免与本品接触,并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