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二化螟卵孵化高峰期施药,效果最佳。 2、施药时兑水50公斤,均匀喷雾于作物叶片正反两面,确保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神经毒剂,昆虫接触和取食药剂后表现出迟钝、行动缓慢、失去侵害作物的能力,停止发育、虫体软化、瘫痪、直接死亡。本品具有很强的内吸作用,能被作物的叶、根等吸收和传导。 |
注意事项 | 1、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使用时,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佩戴好手套、口罩、工作服、鞋袜和眼镜等防护用品;不得直接用手接触药液;避免孕妇及哺育期妇女接触。 3、施药后应用肥皂水清洗身体污染部位。 4、对家蚕高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5、在施药时,应确保田间有3~5厘米水层,3~5天,以提高防治效果,切忌干田用药,以免影响药效。 6、豆类、棉花、白菜及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对本品较为敏感,尤其夏天易产生药害。 7、不要让药液流入河、湖、水塘等地。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8、施药后应将包装容器作深埋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通过食道引起中毒,中毒症状: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 2、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携本标签立即到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