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于防治鳞翅目幼虫时应在初孵幼虫至低龄幼虫期施药;防治茶小绿叶蝉时应在若虫高峰期前施药;防治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拟除虫菊酯类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作用较迅速。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在土壤中不移动,对环境较为安全,持效期较长。适用于茶叶、果树、蔬菜、棉花等作物上防治鳞翅目幼虫、粉虱、蚜虫、潜叶蛾、叶蝉、叶螨等害虫、害螨。用于虫、螨并发时,省时省药。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安全间隔期及最多施药次数:茶树7天,施药1次;番茄(大棚)4天,施药3次;棉花14天,施药3次;苹果树10天,施药3次,柑橘树21天,施药1次。 2.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吸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使用后的农药容器应踩扁或打孔掩埋在远离居住区或养殖区的地方。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因疏忽或误用而发生中毒现象 (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时,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如需洗胃请采用导管洗胃法。 1.误服:用水漱口,并饮1-2杯水.对神志不清者切勿催吐和喂食。 2.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诊治。 3.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 4.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运输和装卸时避免容器间碰撞,防雨防潮、轻卸轻放,容器切勿倒置。 |
备注 | 原产地: ;国内办事机构:富美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