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防治苹果绵蚜,于花前和花后各施药1次;防治桃小食心虫宜于卵孵期施药1~2次,间隔7天;防治稻纵卷叶螟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作用于昆虫的神经系统,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用于防治多种作物上的食叶性害虫、介壳虫、蚜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苹果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
2、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3、本品在柑橘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4、本品在叶菜类蔬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5、本品在小麦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6、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如防护罩、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8、对鱼等水生生物高毒,要远离河塘等水域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鸟中等毒性,鸟类保护期慎用;对蜜蜂和家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并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禁用,桑园附近慎用。
9、本产品符合标签说明,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否则,陶氏益农公司将不承担相关责任。如需业务和技术上的支持,请即与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如果您要将本产品用于出口农产品,请参照相应进口国的相关标准使用。
10、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1、可能中毒症状:如按标签推荐防治方法使用,应该不会产生人类中毒症状。动物实验表明可能造成眼刺激和角膜损伤,长期接触可能造成皮肤刺激。不慎大量误食可能产生典型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症状。长期接触可能引发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2、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15-20分钟,如佩戴隐形眼镜,冲洗5分钟后摘掉再冲洗10-15分钟。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
3、误食:立即呼叫急救中心。携此标签送医诊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是否引吐。
4、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向医生咨询。
5、皮肤沾附:除去被溅及衣物,并立刻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15-20分钟。
6、给医护人员的提示:本品是一种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可注射阿托品(Atropine)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并且避免吸入肺而产生毒性。含有石油馏分(petroleum distillate),引吐时,要避免吸入性肺炎。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如遇到与本公司产品有关的紧急情况,请立即拨打24小时热线电话寻求援助:(010) 6462 0490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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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陶氏益农真品查询热线:400 887 7088;客户服务热线:400 880 5588;
原产地: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