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剂对暖季型草坪结缕草类(马尼拉等)、狗牙根类(百慕大等)安全性高;高羊茅、黑麦草、早熟禾等冷季型草 |
产品性能 | 本剂对暖季型草坪结缕草类(马尼拉等)、狗牙根类(百慕大等)安全性高,可有效防除稗草、马唐、牛筋草、早熟禾、看麦娘等禾本科杂草和空心莲子草、天胡荽、小飞蓬等阔叶杂草以及碎米莎草等一年生莎草。对水蜈蚣、香附子等多年生莎草科杂草也有很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剂施药后4-7天杂草逐渐失绿,然后枯死,部分杂草在施药20-40天完全枯死,勿重新施药。 2.本剂除草活性高,请严格掌握用药量。喷水量要足,注意喷药均匀,使杂草能充分接触到药液,勿重复施药。 3.按照农药使用规程进行操作,用药后彻底清洗施药器械,以避免对其他作物产生药害。 4.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标签内容. 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施药后请更换衣服,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皮肤接触,用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避免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同贮同运。在使用、运输和储藏中应遵守农药类有关规定。 |
备注 | 原产地: ;国内办事机构:日本石原产业株式会社北京代表处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