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害虫幼、若虫始盛期,按每亩推荐剂量,蔬菜和大田作物对水40-60升,果树200升/亩,充分混合 |
产品性能 | 本品内吸性较强,活性较高,同时具备胃毒和触杀作用,对多种刺吸式口器害虫如蚜虫、飞虱、粉虱、木虱等具有较好的防效。在推荐剂量下对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番茄(保护地)和茄子3天,水稻、棉花、苹果树和梨树14天,十字花科蔬菜7天,烟草10天;每个生长季最多施用2次。用于棉花滴灌,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使用1次。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配药和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严禁吸烟和饮食。 5.用药后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将手、脸及其它接触到药剂或雾滴的部位清洗干净。 6.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避免药剂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2.如因疏忽或误用而发生中毒(其可能症状为:全身乏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较严重时甚至出现肌肉痉挛),应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3. 如发生中毒事故,请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并置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2.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肥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搬运及运输时,应轻拿轻放,防雨防潮。 |
备注 | 原产地:德国;国内办事机构:拜耳作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其它商标:两个图形商标的注册证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