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是芽前除草剂,用药不宜太迟。杂草过大(1.5叶期以上)时,耐药性会增强,从而影响药效的发挥。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稻田除草剂,能有效地防除稻田中稗、千金子、异型莎草及鸭舌草等大部分一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及部分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时抽烟或饮、饮水、进食等。
2、施药时,应戴防渗手套和面罩或护目镜,穿长袖衣、长裤。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4、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5、制造厂敬告用户: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贮藏本品。使用时应接受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
中毒急救: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6.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紧急救助电话:400-650-5726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粮食和动物饲料等同储同运。
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3.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
4.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5.贮藏时应注意防火。
6.自生产日期起,原包装存放在阴凉、干燥处,保质期为2年。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