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棉铃虫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
2、每季最多使用4次,棉花安全间隔期:21天。
3、施药后设立 |
产品性能 | 1、本品是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
2、渗透性较强,能使药剂渗入害虫体表的蜡质层。
3、本品对土壤有机质吸附能力强。
4、击倒力较强。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须仔细阅读本标签。须按照本标签内容使用。
2、使用过程中须穿保护性衣物、穿防护靴、戴防护眼罩、防护手套、防护帽,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条例。应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3、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蚕、蜂有毒,清洗喷雾器的废液须妥善处理,切勿污染水源、桑田、蚕室和蜂场。
4、本品不能与铜制剂、碱性制剂、碱性物质混用。
5、用过的容器及空包装物不可随意丢弃或挪做他用。
6、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本产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有以下情况,均须同时携带本标签送往医院治疗。
误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
误服、吸入:立即引吐;医疗措施:进行洗胃,要防止胃溶物进入呼吸道,并按病症治疗。解毒药:阿托品。在治疗过程中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须贮存于干燥、阴凉处,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和运输。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