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棉花:产卵高峰期至三龄幼虫期前药施;烟草:烟青虫危害初期施药。
根据害虫危害情况,每隔5-7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见效快、渗透力较强及残留药剂分解快等优点。对害虫有触杀、胃毒作用。对多种害虫的卵、幼虫及成虫均有效。本品与拟除虫菊酯、有机磷、微生物类杀虫剂及昆虫生长调节剂等或交替使用时,有助于延缓及预防害虫抗性发生。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烟草上5天,3次。
2、本品为毒性高,吸入有毒,吞噬可致死,注意安全防护。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施药时应穿戴防护衣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直接吸入粉滴,严禁饮食和吸烟。
7、避免药粉飘移到人、畜身上。
8、废弃物按环保部门要求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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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误服:就医或打电话向毒物控制中心咨询。给服1-2杯水,用手指触咽部催吐,昏迷者不能催吐。禁食。
吸入: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流通处,如呼吸停止立即给人工呼吸,就医。
接触: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肥皂及清水冲洗。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水冲洗15分钟,就医。
医生注意:本剂中毒时可以阿托品1.2-2毫克作静脉注射,以后每10-30分钟一次,至病人恢复正常为止;必要时可进行人工呼吸或输氧,但不可用吗啡或解磷定。若同时遭有机磷剂中毒,则可用解磷定辅助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包装件应储存于通风、干燥的库房中。
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严防由口鼻吸入。
避免儿童接触,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公司联络。
24小时值班电话:021-58679090 ;辨别真伪:请拨打免费查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