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于柑橘树全爪螨始盛期施药,按登记剂量兑水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触杀型氨基甲酸酯类杀螨剂,具有较强的杀卵活性,但对雌成螨的活性不高,在低浓度时能明显地降低雌螨的繁殖能力,并能进一步降低卵的孵化。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不能与强碱物质混配使用。
2. 本品对梨 、 茶树、蕃茄、青椒、黄瓜、甘蓝、大豆、菜豆可能略有轻微的药害。
3. 本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
4.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在柑橘树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 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模糊不清,皮肤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 、呼吸困难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3.轻度可自行恢复。经口中毒者要立即引吐洗胃,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呼吸困难者要采取人工呼吸 。以阿托品治疗为主,重者加用肾上腺素。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原产地:日本;国内办事机构:组合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北京)。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