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禾本科杂草2-5叶期,每亩加40公斤水搅匀后茎叶喷雾1次。
2、施药时注意药量准确,做到均匀喷 |
产品性能 | 本剂是苗后茎叶处理剂。用于大豆田上防治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具有速效性和耐雨水冲刷性能;正常使用条件下,对后茬没有影响。 |
注意事项 | 1.本剂系芽后除草剂,应按规定用量喷雾。 2.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的水稻、小麦、玉米等禾本科作物田。
3.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 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该产品接触眼睛和皮肤。 1.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水或流动清水或彻底冲洗污染的皮肤、头发、 指甲等,若眼睛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吸入时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就医。 3.误服:送医就诊。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 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库房中。保持容器密封。防止 阳光直射。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2.远离火源和热源,加锁贮存,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不 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质量浓度为360克/升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