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水稻移栽前3-7天,灌水整地后兑水甩施用药1次,药后保持3-5厘米水层至水稻移栽,之后恢复正常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丙草胺、嘧草醚和乙氧氟草醚混配而成的三元除草剂,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
2、本品对鱼类的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插秧后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
4、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应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