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移栽前2-3天,于稻田整平后按亩需用药量拌细土均匀施于田内;施药后两天内不排水,移栽时保持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选择性芽期除草剂,施用后,其有效成分在水面迅速扩散后沉入土壤表层,形成封闭药膜,从而将靶标杂草消灭在萌芽状态。对移栽水稻田一年生杂草具有良好的防除效果 |
注意事项 | 1、尽量在无风无雨时施药,避免雾滴漂移,危害周围作物。2.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3、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使用后应及时清洗皮肤及所穿衣物。4.本品对鸟类、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鸟类保护区、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5、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6、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7、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该产品接触眼睛。1、若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若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皮肤疼痛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3、若不慎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 4、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可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