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甘蔗播后杂草出苗前土壤喷雾处理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取代脲类除草剂,为光合作用抑制剂,可由植物根部或叶片吸收,能有效防治双子叶、禾本科和莎草科等杂草。对甘蔗田一年生杂草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套种其它作物的甘蔗地严禁使用本品。使用本品的甘蔗地下茬作物可种植甘蔗、芦笋、花生、大豆、棉花。毁种时只能种植甘蔗或棉花。2、本品对辣椒、西瓜、油菜等作物敏感,施药时应避免接触此类作物。3、由于敌草隆属长残效除草剂,果蔗下茬作物可更换品种较多,不建议本品在果蔗作物推广,但果蔗轮作甘蔗、芦笋、花生、大豆、棉花可以使用。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七星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5、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使用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施药时不能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或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性。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误食:应立即携标签就医,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尚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露。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