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叶瘟在发病初期施第一次药,视病情发展情况间隔7-10天施第二次药。 2、防治穗颈瘟在孕穗后期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杀菌机制不同的稻瘟酰胺与咪鲜胺混配,采用微胶囊加工技术,具有保护、治疗作用,对水稻稻瘟病有良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应穿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吸入药液。不得在现场饮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澡,并更换衣服。
2、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未用完的药剂应放回原包装内,并于阴凉、干燥处密闭保存,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5、施药器械可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反复清洗2-3次,倒置晾干。 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7、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标签就医。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远离热源、火源。 2、本品贮运应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
3、运输时应注意防晒、防潮、防雨,搬运时轻搬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