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按照用药量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2、请勿使用河水、浑浊泥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2,4-滴和草甘膦复配而成的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能有效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注意防护安全,严格按照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穿戴防护用具,不得吸烟、饮食、进水等。施药后立即清洗手、脸以及其他皮肤裸露部位。2、施药时严防雾滴漂移到果木和邻近作物田。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使用时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7、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贮存以及施药时应使用塑料容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往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服,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若不慎误服。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必要时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