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每亩用量为300-400克,兑水均匀定向茎叶喷雾。2.应选无风、湿润的晴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触杀型灭生性除草剂,可防除多种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具有杀草谱广、杀草速度快、持效期长、耐雨水冲刷等特点。药液接触土壤后钝化,无土壤处理活性,对环境及使用者安全。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配药和施药时,操作人员应穿长袖工作服,戴防渗手套、口罩或眼镜等劳保用具,期间不可进食、饮水和吸烟。使用时避免该产品接触眼睛,做好安全防护。2.应使用清水配制药液,禁止使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否则会降低药效。3.施药时注意防止药雾飘移到非目标植物上造成药害。4.本品对蜜蜂、家蚕、鸟类等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避免在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施药后,立即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及时清洗喷雾器械,清洗废液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池塘等水体。剩余药剂及废弃包装不得随意丢弃,更不可留作他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按标签正确使用不会出现典型中毒症状。急救措施:1.接触皮肤: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2.溅入眼晴,翻开眼睑,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通风处。4.误服,严禁引吐,应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此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禁用阿托品。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或热源;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存放;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