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2. 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处理后的种子应及时催芽播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传导性,兼具胃毒和触杀作用。用于种子处理,可被作物根迅速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可有效防治小麦蚜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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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2.配药与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渗手套、面罩及护目镜,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切勿在施药现场喝水、饮食或吸烟等。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4.播种后应立即覆土,严禁禽畜进入。5.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遍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作他用。用后的施药器具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6.本品对蜜蜂高毒,开花植物花期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7.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8.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至于饮、食容器内。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贮藏温度应避免-10℃或高于35℃,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勿与饲料、饮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