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发病前或初期施药,亩兑水量40-60公斤,搅匀后均匀喷雾,施药间隔7天左右;2、大风天或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噻唑酰胺类杀菌剂和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复配而成,具有内吸传导性。可有效预防和治疗水稻纹枯病、稻瘟病、稻曲病。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洗净手部、脸部及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位。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附近禁用。
3、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6、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头痛、恶心、呕吐。不慎溅入眼睛、皮肤后,应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如吸入,立即脱离现场转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无特殊解毒剂,若发生中毒,立即催吐,请医生对症用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