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防治水稻纹枯病应在纹枯病(丛发病10%左右时)发生初期用药。一般连续施药2次,施药间隔期为10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可被根、茎、叶部吸 收,并能很快地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本品对水稻纹枯病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用药时应穿戴防护衣物,施药期间禁止吸烟、进食、饮水。 2.避免药剂直接接触到皮肤及眼睛。
3.施药后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彻底清洗手和面部以及其它可能接触药液的 身体部位。 4.本品对鱼、藻等水生生物有一定风险。使用时切忌污染鱼塘、水池
及水源,禁止在池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田水不可直接排放到自然水 体,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在蚕室、桑园附近禁用。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
5.赤眼蜂和瓢虫(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用药后的空包装应妥善安置于安全场所。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剂。 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无人体中毒的 报道。急救措施: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皮肤接触:用大
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 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 请医生诊治。误服:立即催吐洗胃,送医治疗,无专用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 2.本品勿与食物、饲 料、饮料和种子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并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加锁保管;
3.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 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