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菜青虫发生初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 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阿维菌素和灭幼脲的混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阿维菌素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灭幼脲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使昆虫不能正常蜕皮,可杀死甘蓝菜青虫,宜在幼虫早期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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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产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贮运过程中会出现少量分层,使用时应先将药液摇匀,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对蜜蜂中毒、对家蚕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周围、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藻类中毒、对水蚤剧毒,使用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早期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食者可立即引吐并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保持安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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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