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在水稻4叶期后,稗草、千金子、马唐2-4叶期施药。每亩兑水30-45公斤均匀茎叶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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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混配制剂,经杂草茎叶吸收,通过维管束传导至生长点,达到除草效果。用于水稻田茎叶处理防除稗草、千金子、马唐等多种禾本科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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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 2.严禁使用弥雾机施药。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田。
3.与其它除草剂混用前,应先进行小面积试验确认安全性和有效性,以免药害。
4.施用时注意安全防护,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子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7.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应按国家有关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规定执行。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9.结合实际情况,在当地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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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切勿倒置。远离火源或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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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