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须在水稻3叶期以后,禾本科杂草齐苗后施药,稗草、千金子2-6叶期均可使用,以3-4叶期为最佳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芳氧苯氧丙酸类内吸传导型除草剂,经茎叶吸收,通过维管束传导至生长点,抑制植物体内脂肪酸的合成,从而达到除草效果。可用于水稻田防除稗草、千金子、马唐等多种禾本科杂草。推荐剂量下使用安全。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农药与皮肤接触或吸入。施药期间不可饮食、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2、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禾本科作物田。 3、施药后彻底清洗施药器械,废水妥善处理,以免污染水源与环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另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设施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对眼睛有刺激作用,溅入眼睛中,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清新处。5、误服,立即携标签就医。6、本品尚无特效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安全运输规定。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