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水稻纹枯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使用。2、施药时水田应保持水层3-5厘米。施药后保水7天。最短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噻唑酰胺类杀菌剂和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复配而成,具有强内吸传导性和长持效性,对水稻纹枯病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施药的田块要平整,无高洼处,施药时水面无漂浮物,以免影响药剂的均匀扩散。在保水能力差的漏水田块慎用本产品。2、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施药时不能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4、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5、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作用。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露。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