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于烟草移植时进行沟施或穴施。 2. 将所使用药剂均匀混入少许沙土后,均匀撒入种植沟(或穴)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新烟碱类杀虫剂,可选择性抑制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进而阻断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传导,造成害虫出现麻痹机时死亡。不但具有触杀、胃毒、内吸活性,而且具有作用速度快、持效期长等特点,可有效防治烟草线虫等。 |
注意事项 | 1.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 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不得污染各类水域,不得在水域附近使用,勿将药品或空包装弃于水中或在河塘中洗涤器械,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对蜜蜂有毒,勿污染养蜂及养蚕场所。禁止在桑园附近使用,使用过本品的田块改种桑树时,须先小面积试种,确定对蚕无害后再大 面积种植。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应远离本品。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的农药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 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