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时期:在水稻播种后0-3天,即水稻立针期之前用药。药后7-10天保持田间湿润。水稻2叶1心后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杂环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通过根、幼芽吸收,向上传导,抑制敏感植物色素的生物合成,形成白苗,在短期内死亡。该药能够有效地防除水稻田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喷雾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和果树上,不能飞机喷雾或利用灌溉设备施药。
3、施药的当年至次年春天,不宜种大麦、小麦、燕麦、谷子等,施药后的次年春天可种植大豆、玉米、棉花、花生;
4、本品于8℃以上保存,如出现结晶,可用热水浴加热,使结晶溶解。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
6、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8、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体。
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