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马铃薯株高15厘米、杂草2-4叶期施药;每亩兑水量20-30公斤;茎叶喷雾。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主要防除马铃薯田间一年生禾本科及阔叶杂草,如:马唐、稗草、狗尾草、蓼、鸭跖草、荠菜、马齿苋、反枝苋、野油菜、莎草等。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马铃薯田使用时,只适用于普通品种,大田新品种须先试验再使用,种薯田不宜使用。2、严禁使用弥雾机施药。3、使用本品前后七天内,禁止使用有机磷杀虫剂,避免产生药害;如与其他药剂混配使用,须先试验再使用。4、施药人员施药时必须戴防护口罩,手套,眼镜,穿长衣长裤。在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5、禁止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施药。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6、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周围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眼睛具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人员防护。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若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皮肤疼痛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3、不慎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 4、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可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