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小麦播种前,按推荐用药量,将药剂加少量水稀释,每千克小麦种子药液量以20毫升为宜,使药剂均匀附着 |
产品性能 | 本品用于种子包衣处理,可防治小麦根腐病。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2.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3.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口罩,防渗手套,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等防护用具。4.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5.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6. 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7.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误服:请勿引吐,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