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茎叶喷雾施药。2.
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和选择性除草剂混配而成,用药时应避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是由2甲4氯钠和草甘膦铵盐混配而成的除草剂,兼具选择性和灭生性除草剂特点,内吸性强,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强,可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工作人员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并更换衣物。2.施药时避免药剂飘移到邻近作物田。3.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器具应用清水和适当洗涤剂清洗,勿将清洗废液和空包装物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水域,以免污染水源。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低毒,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本品对鸟类、蜜蜂、家蚕、赤眼蜂有毒,鸟类保护区、养蜂地区、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施药后5天禁止割草、放牧和翻地。6.
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未用完的制剂应保存在原包装内,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8. 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不慎吸入:立即脱离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畅通。误服:对清醒者立即催吐,并携带产品标签送医院就诊。若摄入量大,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88%,2甲4氯钠含量:5%。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