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马铃薯3-5叶期,杂草2~3叶期,以登记剂量,茎叶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马铃薯田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由三种不同作用机制的除草剂混配而成。对马铃薯田的一年生禾本科和阔叶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均匀施用,不得超范围使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5.用过的容器及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4.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