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使用时期应于水稻直播后2-4天进行喷雾,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复配除草剂,能有效防除稗草、千金子、马唐、鲤肠、陌上菜、丁香蓼、鸭舌草、节节菜、碎米莎草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施药后对后茬敏感作物应当间隔80天以上。阔叶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2、田畦要求平整,稻谷必须经过催芽,在大多数稻谷达到芽长一粒谷后再播种,如盲谷播种,待谷种露白后立即施药。播种浸稻谷要根芽正常,切忌有芽无根。3、避免在水稻播种早期胚根系暴露在外时使用。4、秧苗两叶一心后应灌浅水保证药效得到充分发挥。5、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禁止倒入鱼塘、河流、沟溪等水体。6、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7、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8、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接触:立即翻开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请医生诊治。如吸入、误服此药剂,勿用药物引吐,应饮用大量水催吐。所有中毒者应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治疗,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