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于水稻移栽前3-5天,稻田灌水整平后呈澄清状态时施用。
亩用药量加入2公斤水稀释,均匀甩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水稻移栽田选择性除草剂。稻田中绝大多数一年生杂草可用本剂防除。对稻田稗草、鸭舌草、千金子、丁香蓼、雨久花、狼把草、异型莎草、多年生阔叶杂草野慈姑、莎草科扁秆藨草以及水绵等有良好的整体防效。对水稻安全。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施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不推荐用于抛秧和直播水稻及盐碱地水稻田中。2)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如:戴口罩、眼镜、手套,穿长袖衣、裤和靴子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3) 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也不能做他用,不能随意丢弃。4)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植保热线:400-635-8977。 |
中毒急救措施 |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拨打急救电话寻求帮助,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暴露的皮肤,并清洗污染的衣物。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配药和使用过程中需要佩戴眼镜,如果溅入眼睛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如果佩戴隐形眼镜,请立即摘掉。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中毒时,请拨打中国疾控中心中毒控制中心咨询热线: 400-650-5726。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粮食、饮料和动物饲料放在一起贮存和运输。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储藏温度应避免低于0℃或高于30℃。3.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