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水稻移栽前3-7天,稻田灌水整平后呈泥水或清水状时,均匀喷雾到5~7厘米水层的稻田,施药后2天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由两种作用机理不同的除草剂复配而成,具有触杀和内吸传导的双重功效。施用后其有效成分可在水面沉入土壤表层,形成封闭药膜,从而将靶标杂草消灭在萌芽状态,具有除草安全、杀草广谱,持效期较长,对抗磺酰脲类靶标杂草防效优异等特点。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标签说明施药。2、移栽时勿将稻苗淹没在施用本剂的稻田水中,以免产生药害。3、本剂对水生藻类和鱼高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和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4、施用时应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时不得饮食、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6、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2、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翻开眼睑,用足量清水冲洗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3、切忌吞服,如误服,则应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立即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密封后贮存于干燥、阴凉、防雨处,远离热源及火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