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花生播种时开沟撒施,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2、辛硫磷见光易分解,不要在阳光直射时施药,最好在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该药通过抑制昆虫体内神经组织上的乙酰胆碱酯酶或胆碱酯酶的活性而破坏了正常的神经传导,使害虫中毒死亡,对花生蛴螬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毒性较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
2、本品对鸟类、桑蚕有毒,使用时勿将药粒接触到桑叶上;蜜源作物花期、蚕室、桑园、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高粱、黄瓜、菜豆、甜菜等对辛硫磷敏感,不慎使用会产生药害,避免药剂污染作物种植田块。
5、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该产品对眼睛有中毒刺激。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进行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防雨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