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建议马铃薯播种时使用,时值暗黑鳃金龟低龄幼虫盛发期;2、于马铃薯播种时,按照每亩用药量兑细土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两种不同作用机理的有效成分噻虫胺和氟氯氰菊酯复配而成的杀虫颗粒剂,二者混用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可有效防治马铃薯蛴螬等害虫。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应注意个人防护,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药后及时用肥皂清洗干净。
2、本品对蜜蜂、家蚕高毒,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3、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以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 5.发生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药剂,可按菊酯类农药中毒解救方法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
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