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在水稻移栽后5-7天秧苗返青后直接撒施施药,施药时田间需有水层3-5厘米,并保持水层5-7天。 |
产品性能 | 五氟磺草胺为支链氨基酸(亮氨酸、异亮氨酸、缬氨酸)合成(乙酰乳酸合成酶ALS或乙酰羟基酸合成酶AHAS)抑制剂,芽前和芽后都可使用。硝磺草酮为选择性除草剂,p-羟苯基丙酮酸双氧酶抑制剂,最终抑制类胡萝卜素合成。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帽子、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2.本品对水生生物、鸟类、蜜蜂、家蚕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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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