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苹果树蚜虫发生初盛期施药,应喷雾均匀。 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在苹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新型吡啶酰胺类昆虫生长调节剂类杀虫剂,除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还具有很好的神经毒剂和快速拒食作用。对刺吸式口器害虫有效,并具有良好的渗透作用。害虫摄入药剂后很快停止吮吸,最后饥饿而死。对苹果树蚜虫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家蚕、鱼等水生生物有一定毒性,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同时,施药期间应避免释放天敌瓢虫,远离生防区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后和洗脸。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使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该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不慎吸入,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