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按推荐剂量在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至2龄幼虫期叶面喷雾,每亩对水30-45升。 使用时茎叶喷雾均匀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酰胺类和沙蚕毒素类两种作用机理的杀虫剂混配而成,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作用,兼有熏蒸、杀卵作用。 |
注意事项 | 1.在防治同一靶标害虫时,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不要对连续世代使用本品。2.本品对蜜蜂、家蚕和水溞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内清洗施药用具。
3.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
4.包装物用后建议清洗三遍后,送指定地点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使用本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误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用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还可向医生咨询。误服,如有不适,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动物饲料、粮食和种子在一起存放或运输。 2. 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