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的适宜施药时期为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1次。使用时应尽量避免药液飘移,以免对周围的作物造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非选择性茎叶处理除草剂,接触绿色组织后具有杀伤作用,可被杂草绿色组织吸收,从而使杂草叶绿体失去活性。本品主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4.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使用本产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铵盐含量:41%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