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进行茎叶喷雾,避免药液飘移。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草甘膦和草铵膦复配的灭生性除草剂;具有内吸和触杀作用。该产品具有活性高、除草速度快、杀草谱广、持效期长的特点。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需用清水配制药液,现配现用,不宜久置;定向茎叶喷雾,注意不要喷到其他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放牧、耕翻等。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2、本品对家蚕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使用时避免药液漂移到周围农作物上。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如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眼睛溅入药液,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误服,立即催吐,但勿给已昏迷的患者经口喂任何东西或引吐。并带标签送医诊治,进行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避光、干燥、通风、防雨处并加锁。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包装完好。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