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 田间杂草2-5叶期效果最佳;兑水量每亩25公斤或以上; 2.
本品残留期较长,后茬适合立即种植 |
| 产品性能 | 本品砜嘧磺隆为乙酰乳酸合成酶(ALS)抑制剂,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的乙酰乳酸合成酶,阻止支链氨基酸的生物合成,从而抑制细胞分裂,使敏感的禾本科和阔叶杂草停止生长,然后退绿、斑枯直至全株死亡。 |
| 注意事项 | 1. 严禁使用弥雾机施药。2.
喷药时,应控制喷头高度,使药液正好覆盖作物行间,沿行间均匀喷施。严禁将药液直接喷到马铃薯、烟草叶上。使用本品前后七天内,禁止使用有机磷杀虫剂,避免产生药害。3.
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地下水、饮用水源附近禁用。严禁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禁止将残液倒入湖泊、河流或池塘等,以免污染水源。施药期间应避免在蜜源周围作物开花期使用,施药时密切关注对附近蜜蜂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天敌放飞区禁用。4.
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
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 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鼻、咽喉、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有持续异状时,应送医治疗。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携带产品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严防潮湿和日晒;2.远离火源与热源;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4.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