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小麦分蘖期和孕穗抽穗期各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 2.施药后1天内降雨可能影响药效发挥,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脲类植物生长调节剂,有极强的细胞分裂活性,其诱导植物细胞分裂、愈伤组织的能力比一般细胞分裂素高一千倍以上;能延缓植物衰老,增强其抗逆性,促进植物的光合作用;还能提高作物产量,改善产物品质。本品增效剂为聚谷氨酸,可与噻苯隆协同提升作物使用效果。本品可用于小麦调节生长。 |
注意事项 | 1.用药应均匀,不宜重复使用。用药最适浓度因品种、气温、栽培管理而异,凡未用过本品的作物品种和地区,应先试后再用,切忌滥用。初次使用宜先从低浓度用起。
2.本剂加水稀释后,应于当天使用,久置后施用会降低药效。 3.本品应在阴天或晴天使用,严禁高温烈日用药,施后6小时内遇雨应补施。
4.喷药时穿戴好防护服、护目镜、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施药后清洗裸露部位。
5.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1.对眼睛有刺激作用。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3.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
4.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5.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存放,并加锁保管。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