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浸种前,种子包衣。将混合均匀的药液均匀拌入种子中进行包衣,包衣后在阴凉处阴干2-3天后,正常进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传导性,兼具胃毒和触杀作用。用于种子处理,可被作物根迅速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水稻蓟马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对鸟类风险性较高,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止使用。水稻田播后盖上一层油菜籽壳,以保温和防止鸟类取食及雨水冲刷。3.本品对蜜蜂风险性较高,(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4.请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勿自行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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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过高,装卸时注意不要磕碰,以免损坏包装。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