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应于水稻孕穗期、齐穗期各喷施1次,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2.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使植物细胞分裂和延长的双重作用,促进根系发达,增强光合作用,提高作物叶绿素含量,促进作物对肥料的有效吸收;同时能使植物提早成熟、改进品质,还能迅速打破植物种子、块茎和鳞茎等器官的休眠,促进发芽、分蘖、抽苔、提高结果率等。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水稻生长有较好的调节作用,且对供试水稻安全。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植物生长调节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2.本品对家蚕、蜜蜂有毒,施药应该远桑园,开花植物花期附近禁用,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对眼睛有中毒刺激性,使用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护目镜。手套、鞋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闪点45摄氏度,属易燃液体。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儿童和牲畜,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在运输过中应轻拿轻放,不得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