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嫩梢期、幼果期,防治柑橘树脂病(砂皮病)用本品600-1000倍稀释液喷雾, 每隔10天左右喷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传统多位点有机硫类保护性杀菌剂,以保护作用为主,兼有一定的治疗作用,对柑橘树树脂病(砂皮病)有良好的防治效果。对作物安全,无药害,而且还具有刺激植物生长的作用。 |
注意事项 | .本产品对蜜蜂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2.应注意对桑园、养蜂场的不利影响。鸟类保护区、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避免接触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施药后的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在配药和施药时,应穿着长衣长裤和鞋袜,戴帽子、防护手套、护目镜、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要与其它杀菌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急救: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急救措施: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3.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