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使用。2、非耕地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处理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对非耕地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在鸟类保护区、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3、建议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62% |
质量保证期 | 2年 |